1.自99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實施。 2.開設於大一上學期之全校共同必修課程,於大學修業期完成三項作業者,始可畢業。 3.大一上學期未完成者,不影響該學期獎學金之申請。 4.本課程採完成三項階段作業為修課內容,因此並無課程時間。